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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闻资讯:“镜头下的佛山记忆”老照片有奖征集

上传日期:2014-07-20 23:26:36
系统分类:新闻
作品版权:原作者版权所有,禁止匿名转载;禁止商业使用;禁止个人使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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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老照片作为一种特殊载体,真实直观地记录了社会发展历程、百姓生活变迁、城乡风貌更新,是历史的缩影和见证。

  为了更好地展示佛山不同历史时期在政治、经济、社会、文化、教育、商贸、对外交流、群众生活等各方面的辉煌成就,现面向社会各界开展“镜头下的佛山记忆”老照片有奖征集活动,通过挖掘老照片这一珍贵文化资源,让尘封的老照片向大家讲述佛山过去的故事。

  一、组织机构

  主办单位:佛山市档案局(馆)http://www.fsarc.gov++++/

  官方微博 @飞鸿档案 http://e.weibo***/u/2568535032

  二、征集主题

  “镜头下的佛山记忆”老照片有奖征集

  三、征集对象

  面向社会各界征集(持有佛山老照片的个人或单位)

  四、征集题材

  以解放初期和改革开放时期的内容为重点。具体包括:

  1、反映各个历史时期佛山经济社会发展及重要事件、重要会议、重要活动、重大工程建设的照片。

  2、反映党和国家领导人到佛山视察工作和生活的照片。

  3、反映历史文化名人在佛山工作和生活的照片。

  4、反映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佛山纪实性老照片,包括民俗风情、民间工艺、不同时期旧街貌、旧村镇、旧民居、老字号商店的照片以及同一区域前后变化的照片。

  5、反映各个时期建设场景、生产、生活以及路、桥、车、站等,并能反映百姓衣着、饮食、居住、出行、文化、教育、劳动、宗教、休闲等变迁的个人家庭照、生活照、工作照、单位景物照、生产照、活动照、集体照等老照片。

  五、征集要求

  1、颜色不限,尺寸不限。提交的照片或底片须无严重划痕、失真和变色。数码照片需提交电子版本(不作电脑处理),数码照片可通过电子邮箱提交,电子版本需以jpg的格式,文件大小在1M以上。

  2、老照片须附文字说明,包括:照片的标题、拍摄时间、照片记载的事件、地点、人物姓名以及与照片内容相关的历史背景介绍等;照片是原件、翻拍还是扫描件;拍摄者或收藏者的真实姓名、身份简介、住址、邮编、电话,以便联系。

  3、参评的老照片将登记备案,所征集到的老照片若反映同一镜头,则选用原始照片参与评选,若均为翻拍、扫描件的,则选用最先登记的照片参与评选。

  4、对征集到的老照片,活动组织方拥有使用权,图片使用时标明收藏者或拍摄者姓名。未获奖和未采用的老照片,主办方将建立老照片图片库保存,如需使用,主办方将与照片原持有者另行协商相关事宜,征得同意后才能使用,并署名或支付稿酬。

  5、若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等行为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,由照片提供者自行承担。

  六、奖项设置

  为鼓励老照片持有者报送照片,本活动照片补偿价格设置如下:一等奖1名:1000元,二等奖5名:500元,三等奖10名:300元,入选奖50名,每幅奖励100元。获奖作品经由专家评审产生,获奖结果将于活动结束后在佛山市档案局(馆)官方网站及官方微博公布,并为获奖者颁发收藏证书及奖金。

  七、时间安排

  (一)作品征集:2013年10月28至2013年11月28日

  (二)作品评审:2013年12月初

  (三)公布时间:2013年12月30日前

  八、投稿方式:邮寄、亲自送达、电子邮箱传送。

  投稿邮箱:dajsxs@163***

  投稿地址: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市府大院4号楼佛山市档案局(馆)6楼声像室,邮编:528000。

  邮件主题请标明“‘镜头下的佛山记忆’老照片有奖征集活动”字样。

  联系人:李先生、游小姐

  联系电话:0757—83289956

  佛山市档案局(馆)

  2013年10月2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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